关于******有限公司《年产40万立方米商混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有限公司《年产40万立方米商混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有限公司《年产40万立方米商混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年产40万立方米商混生产线技改项目 | |||
建设地点: | 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关帝庙镇熙可社区薛黄路北400米 |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责任公司 | |||
公示时间: | 2022年12月28日 | |||
项目概况: | 企业在依托现有生产厂房和生产设施前提下,更换原有搅拌机自带布袋除尘器,购置除尘效率更高的高效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并新增洗车台和砂石分离系统。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可达到新增年产40万立方米商混的生产能力。 项目名称:年产40万立方米商混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关帝庙镇熙可社区薛黄路北400米,经度:116°22′0.631″、纬度:34°22′28.451″ 项目性质:扩建 行业类别:c3021水泥制品制造 投资总额:总投资额1300万元,环保投资32万元,占总投资的2.5%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混合搅拌粉尘经高效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安徽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中排放标准及表2无组织限值要求;筒仓呼吸粉尘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搅拌楼内无组织排放,满足安徽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限值要求;原料堆场起尘、汽车起尘经车间喷淋装置洒水和厂区道路洒水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满足安徽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通过专用排烟管道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2、地表水环境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搅拌车冲洗废水经厂区现有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搅拌筒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机+板框压滤机”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声环境 项目主要噪声为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通过隔声、减振和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厂界昼夜间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废含油抹布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除尘器收集粉尘定期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清掏后外售;砂石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渣收集后外售;废机油、废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在砀山县政务公开网及宿州市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有限公司 相关文件:《关于******有限公司年产40万立方米商混生产线技改项目备案的批复》(砀经信技【2022】51号)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 | |
邮箱: | ****** | 通讯地址: | ******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