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入围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ZQT******
二、项目名称:******银行入围项目
三、入围单位信息
******有限公司宿州分行******************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银河一路168号、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徽省宿州市胜利西路238号、安徽省宿州市淮海中路57号、安徽省宿州市墉桥区银河二路汇金国际广场一、二层、安徽省宿州市淮海中路58号、宿州市汴河中路368号、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中路388号、安徽省宿州市淮海中路69号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95.61分、84.87分、84.00分、83.00分、80.80分、79.00分、78.60分、73.19分、71.4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 ******银行入围项目 服务范围:采购文件及服务需求范围内全部内容 ******银行用于宿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服务 服务时间:三年(一年一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及服务需求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沈刚(组长)、尹传浩、马志庆、骆宏云、张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约定执行,2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光彩城D区47栋三层,联系电话:******。
******银行宿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服务中心
地 址: 宿州市淮河西路39号
联系方式: 张女士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 宿州市光彩城D区47栋三层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 工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