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砀山县辉鹏塑料制品厂年产100吨食品保鲜膜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00吨食品保鲜膜生产项目(阶段性)
建设地点:砀山经济开发区东创科技产业园 1 号厂房
建设单位:砀山县辉鹏塑料制品厂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扫描件,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2024.10.16~2024.11.13)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刘鹏鹏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