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n2024-08-5734
二、项目名称:宿州经开区规划支路(金泰二路至金泰三路)新建道路工程监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6686 号徽商总部广场 a 座
中标(成交)金额:0.7%(费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召祥(组长)、刘文娟、魏倩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固定金额1080元,评审费据实结算。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联系方式:055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服务中心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经开区鞋城五路508号
联系方式:赵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邢超,******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超
电话:******
二、项目名称:宿州经开区规划支路(金泰二路至金泰三路)新建道路工程监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6686 号徽商总部广场 a 座
中标(成交)金额:0.7%(费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宿州经开区规划支路(金泰二路至金泰三路)新建道路工程监理 服务范围: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服务要求:对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造价、信息、安全和文明进行管理控制,对建设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以委托人的授权为准),组织工程验收 服务时间:约6个月,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服务标准:按国家颁布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监理大纲进行监理、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召祥(组长)、刘文娟、魏倩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固定金额1080元,评审费据实结算。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联系方式:055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服务中心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经开区鞋城五路508号
联系方式:赵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邢超,******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超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