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医疗责任保险经纪服务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HJX2024-0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宿州市医疗责任保险经纪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5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原招标文件“六、评分办法”P21“1、项目经验”中:
(1)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地市级及以上医疗责任保险政府统保项目经纪服务的业绩,每有一个得5分,本项最高10分。
注:须提供与政府主管部门签订的保险经纪服务委托协议书或保险合作协议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时间以委托书或合作协议发放或签订时间为准。
现更正为:
(1)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地市级及以上医疗责任保险政府统保项目经纪服务的业绩,每有一个得5分,本项最高10分。
注:须提供与政府主管部门签订的保险经纪服务委托协议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时间以委托书或合作协议发放或签订时间为准。2019年1月1日之前签订的协议,但协议仍在有效期内的予以认可。
更正内容2:原招标文件“六、评分办法”P21“2、团队配置”中:
(2)团队成员资质:拟派服务团队人员构成中具有保险或医学或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有1人得2分,最高10分;具有保险或医学或法学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有1人得2分,最高10分。本项最多得20分,没有不得分。(提供团队人员开标前6个月任一个月的企业社保证明、劳动合同、毕业证书、医学执业专业资格,扫描件加盖公章,未提供者不得分)
现更正为:
(2)团队成员资质:拟派服务团队人员构成中具有保险(金融)或医学或法学(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有1人得2分,最高10分;具有保险(金融)或医学或法学(法律)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有1人得2分,最高10分。本项最多得20分,没有不得分。(提供团队人员开标前6个月任一个月的企业社保证明、劳动合同、毕业证书、医学执业专业资格、职称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未提供者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4年5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要求不变,本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上述更正内容作相应更改外,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如招标文件与本更正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投标人请按此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委员会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530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南翔云集商业街3#楼29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刘工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