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新能源车辆动力电池换电项目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CJX-2024-036
二、项目名称:******有限公司新能源车辆动力电池换电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集美大道130 2 号7层707 单元之四
成交价:******.2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有限公司新能源车辆动力电池换电项目二次 品牌:宁德时代 规格型号:宁德时代 数量:32 单价:139299.5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杨丙志(组长)、曹杨、路林林、孟献民、陈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收费金额:579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胜利西路1号中粮大厦11楼,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泗县泗州大道18号
联系方式:张主任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胜利西路1号中粮大厦11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