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高新区板桥园智能装备制造产业配套工程项目(二期)
答疑及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荣昌高新区板桥园智能装备制造产业配套工程项目(二期)答疑补遗发布如下:
答疑部分:
1、挖淤泥清单项只包含场内运输,未见淤泥外运的清单项和除渣渣场费的清单项?淤泥挖出来是直接倾倒在施工场内吗?
答:不外弃,无渣场费,场内内转。
2、场内不能平衡的多余挖方弃置点是否由建设单位指定?如是,请问运距多远?是否有渣场费?未见土石方弃渣外运的清单项?
答:不外弃,无渣场费,场内内转。
3、平基土石方开挖的清单项只包含场内运输,多余挖方未见土石方弃渣外运的清单项?
答:不外弃,无渣场费,场内内转。
4、挖沟槽土石方、平基土石方开挖和沟槽(基坑)土石方回填、高填方土石方回填清单的工程内容都包含“运输”,是否计价重复?
答:未计价重复。以上各清单中的运输,系综合考虑各种场内外平衡、场内外调配、二次或多次转运等到运输。
5、请问工程是否有计划开工日期要求?各条道路及各地块土地整治是否有完成的进度节点要求?工程场地范围内存在的原有构筑物,包括受影响的房屋、地下与地上管线、田地、坟头等,是否已完成相关协商及迁移工作?是否会对后期施工产生影响?周边未开发用地,是否可以作为临建场地,还是有指定的临建、办公场地要求?
答:拟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一个月内进场;各条道路及各地块土地整治有完成进度节点要求;场地范围内征地拆迁已经完成;无临建特殊要求;
6、未见地勘图?
答:详见补遗通知(一)。
7、改建或扩建道路全长不小于2.7公里是否也满足业绩工程规模要求?
答:不满足。
8、淤泥和场内其它多余土石方的弃渣点是由建设单位指定还是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答:不外弃,无渣场费,场内内转。
9、施工红线内是否还有征地遗留问题?是否还有其它影响施工的情况?
答:施工红线内不存在征地遗留问题,无其他影响施工的情况。
10、是一次性交付施工场地还是分期交付?
答:分期交付不影响施工进度。
11、该项目是否有中央财政资金?
答:本项目无中央财政资金。
12、该项目资金是否已全部落实到位?
答:已落实。
13、招标清单中描述为“施工临时设施:从业主指定接口将施工用水、电接至施工现场”,请业主单位明确提供的施工水电接口位置?及施工临设用地是否由业主单位一起提供。
答:项目中标后,根据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就近提供水电接口。临时设施用地见第5条答疑。
14、现抛石挤淤考虑为利用场内石方,现场石方强度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是否进行外购。
答:优先利用本项目挖方石料,若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可由其他项目调配合格的余方石料。
15、经过我司现场核算,本工程存在大量弃方。请明确:
(1)余方弃置点在何处;
(2)余方弃置场外运距如何计算;
(3)余方弃置是否计算弃渣费,是否据实核价?
答:不外弃,无渣场费,场内内转。
16、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9结算原则中:“3.工程量计算偏差包括工程量清单少量、少项、多量、多项”,是否为若招标清单中工程量有计算偏差,结算时按实结算?
答:据实结算。
17、高填方土工格栅布置图中,大样图显示格栅铺设间距为1.0m,但在大样图说明中,铺设间距为0.5m,请明确?
答:格栅铺设间距为1.0m。
18、招标图纸中有海绵城市工程图纸,但是工程量清单中并没有海绵城市工程量清单,请问是遗漏还是海绵城市做法取消。
答:未单列海绵城市单位工程。有海绵城市相关清单,计入道路工程中。
19、请问设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依据是什么?为什么要一级资质?
答:根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资质标准,一级施工资质可承担各类市政公
用工程的施工,二级施工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平场土石方工程、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电力土建工程、通信土建工程、照明工程、挡墙及边坡防护工程、喷灌工程等,建设内容在市政公用工程范围内,且本项目招标金额大于4000万,故设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0、请问投标文件格式(六)承诺是否包含所有承诺内容,不需再提供其他承诺。
答:投标文件格式(六)承诺包含所有承诺内容,不需再提供其他承诺。
21、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的约定内容是否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答:可以。
22、请问提供非独立法人的投标人分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是否满足要求?
答:投标人可以提供分公司 (投标人分公司须为无独立法人的企业分支机构)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23、本项目规模较大,投资额******0.43元,属于大型项目,招标文件中企业业绩要求投标截止日前 3 年,指投标人在 2022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项目体量较大建议业绩时间修改为提供近五年业绩,从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答:关于业绩相关要求不作任何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24、本项目估算金额******0.43元,如此大的项目,业绩要求却为近3年,实在是过于苛刻,建议改为近5年。
答:关于业绩相关要求不作任何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25、现在业绩竣工验收都要近五年才行,本项目能否也改成五年竣工?
答:关于业绩相关要求不作任何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项目补遗通知(一)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2.2.5条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标准中增加“不平衡报价”评审因素,具体评审内容如下:
2.2.5 |
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标准 |
不平衡报价 |
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人所发出的招标清单所示内容逐一进行填写,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工程量清单中,实行子目单项报价按最高限价均衡下浮,任意两项子目单价下浮率的最高和最低差值不超过10%(含******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2、本项目招标范围修改为:“包括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主要包括平场土石方工程、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电力土建工程、通信土建工程、照明工程、挡墙及边坡防护工程、喷灌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3、本项目地勘资料详见本通知附件。
注: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与本通知不一致时,以本通知为准。
以上答疑及相关说明,各潜在投标人在相关网站上查阅并下载,无论查阅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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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