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玉米单产提升工程监理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BCG-NYNCJ-ZJJS******
二、项目名称:灵璧县玉米单产提升工程监理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经济开发区翠湖五路西段129号
成交金额:贰拾陆万伍仟元整(265000元)
评审得分:96.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灵璧县玉米单产提升工程监理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监理单套水肥移动片区(自吸泵),269套,单套水肥移动片区(潜水泵),981套,共计1250设备发放情况,安装调试后利用保护,最大化提供利用效率。采购文件全部内容。 服务要求:①制定布点方案;②监理培训及售后;③监理报告编制 ;④投标供应商中标后应保证配备至少8 名专职驻点现场负责监理工作,1名项目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对接业主工作,协助业主完成上级部门验收考核。 服务时间:180日历天。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灵璧县贝斯特酒店西门对面,联系方式:******,邮箱******。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农村局
地 址:灵璧县双拥路与广场东路交叉口东北200米
联系方式:05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灵璧县贝斯特酒店西门对面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工 、 鲁站长(业主)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