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经开区公安分局采购食堂食材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ZCG******
二、项目名称:安徽宿州经开区公安分局采购食堂食材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居C区7、8、9#商118、119
中标(成交)金额:614620.00元/年(费率:77.80%)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陆拾壹万肆仟陆佰贰拾圆(61462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87.1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安徽宿州经开区公安分局采购食堂食材项目 服务范围:******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配送主食品(粮、油、 面及调料等)、******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1)中标供应商所配送的商品必须为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的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 (2)为确保食品及场所安全,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必须在采购人员监督下开展。 (3)中标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配送主副食品。 (4)因采购人工作的特殊性,中标供应商要根据采购人要求,无条件的随时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及时配送(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不得因配送量多少,大小等各种理由拖延。 (5)中标供应商需具备一定信息化管理服务能力,能对采购人定时提供每日菜价查询、每日供应量、历史供应量明细清单查询等服务功能。 服务时间:365 日历天(当服务期满经甲方考核合格的,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累计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 3 年)。 服务标准:中标供应商配送的食品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法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未具体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的质量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安徽省地方标准执行;无国家质量标准或安徽省地方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所有配送的食品,适用《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追溯平台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可追溯等。 |
五、评审专家名单:沈刚、李文静、王洪光、程雪芹、马素灵(组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代理协议执行。
收费金额:118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汴河路小区,联系人:乔工,联系方式:******。
******财政局采购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金海三路与外环南路交叉处
联系方式:郭主任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汴河路小区
联系方式:乔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福建
电 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供应商资料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结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