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局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项目采购公告
各承检机构:
******农村局拟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项目遴选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采购,欢迎有关第三方承检机构参与投标。相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
******农村局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水产养殖重点品种药物残留专项监督抽查工作重点
根据《农业农村部水产养殖重点品种药物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方案》《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安徽省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和2024年安徽省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的通知》(皖农渔函〔2024〕252号)要求,聚焦鳊鱼、鲫鱼、乌鳢、黄鳝、大口黑鲈和牛蛙药物残留突出问题,开展2024年水产养殖重点品种药物残留专项监督抽查工作。
1.抽查对象。以商品生产为目的的所有养殖场(户)。
2.检测参数。养殖过程中(8种):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包括代谢物AOZ、AMOZ、AHD、SEM)、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洛美沙星、地西泮。已出塘上市产品(10种):恩诺沙星、环丙沙星、磺胺嘧啶、磺胺二甲基嘧啶、磺胺间二甲氧嘧啶、磺胺异恶唑(磺胺二甲异恶唑)、磺胺甲基异恶唑(磺胺甲恶唑)、氟苯尼考、氟苯尼考胺、甲氧苄啶。
3.抽查任务。2024年水产品养殖重点品种监督抽查任务,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质函〔2024〕169号)要求落实,分别于5月至11月按上市季节分批组织实施,实现“月月检”。抽检样品不少于42批次,抽样量见水产养殖重点品种药物残留专项监督抽查工作任务表(附件2)。原则上同一养殖场(户)抽取样品总量不超过2个,同一池塘(网箱)只能抽取1个样品。仍在养殖过程中的检测养殖水产品中禁用的药物及其他化合物、停用药物、未经批准在水产养殖中使用的药物,抽样单上须注明“抽样产品未出塘、未上市”字样。已出塘上市的同步检测禁(停)用药物和常规药物,抽样单上须注明“抽样产品已出塘、确定为上市产品”字样。
三、其他要求
1.严格遵循抽样机构与检测机构相分离的原则。(因抽样工作发生的购样费由承检机构承担,根据发票/收据据实支付。)
2.现场制备及样品封存。
3.具体要求严格按照见附件执行。
四、项目预算及报价
(一)项目预算资金为 8 万元。
供应商针对附件所列品种和监测项目进行报价。
(二)报价需含所提供服务、购样、检验、数据处理、售后、税和交付后约定服务期内免费服务等工作发生的费用。
(三)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各单位报价为最终报价。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因素变动。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 50 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45%,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5%。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范围 |
技术分 (45分) |
人员设备情况 |
1、承诺为本项目(其中一包)配备的检验人员,满10人的得5分,少一1人扣1分,少于5人不得分,5分扣完为止。 注: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2)上述人员证书扫描件; (3)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即可)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3、供应商具有下列检验所用仪器设备的,每提供一种得 2 分,满分 10 分。 ①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 ②液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 ③气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 ④紫外分光光度计; ⑤原子荧光光谱仪; 注 :上述仪器设备均为供应商自有设备,且正常运行,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上述设备购买发票。 |
15分 |
业绩情况 |
1.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供应商提供省级及以上农业农村部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业绩,每提供一份合同得4分,本项最高得12分; 2.自 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农业农村部门委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动态管理评价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得3分,本项最高3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扫描件,需体现投标供应商名称。 |
15分 |
|
能力验证 |
自2023年1月1日来,供应商参加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营养品质检验技术基层单项能力考核项目中,结果是: (1)水产品(鱼)检验检测实验室样品接收(包括记录、制备及流转)能力验证项目通过的得5分。 (2)水产品中药物残留及违禁添加物快速检测项目通过的得5分。 注:提供关于公布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营养品质检验检测业务技术社会化能力验证通过的函。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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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响应服务 |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能够配合采购人开展辖区内突发农产品安全事故应急检测,并提供应急响应方案,优的得5分,良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 ①能够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辖区内突发农产品安全事故应急检测,并提供应急响应服务方案,设有24小时服务电话并能够及时响应,因食品易腐败变质的特性,为保证应急效率,接到应急任务后响应时间在3小时内的为优。 ②能够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辖区内突发农产品安全事故应急检测,并提供应急响应服务方案,设有24小时服务电话并能够及时响应,为保证应急效率,接到应急任务后响应时间在4小时内的为良。 ③能够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辖区内突发农产品安全事故应急检测,并提供应急响应服务方案,设有24小时服务电话并能够及时响应,为保证应急效率,接到应急任务后响应时间在5小时内的为一般。 注:投标人承诺以供应商实验室注册所在地为起点,采购人单位为终点,以百度/高德地图车辆正常驾驶时间为响应时间。 |
5分 |
|
价格分 (5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5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最后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 5 %×100 |
六、资料报送
以上投标文件需于2024年5月 16 日前密封送(或快递)至******农村局质检科,密封处需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吕青山;
电话:******20;
地址:宿州市埇桥区拂晓大道与汴阳三路交叉口西北角互联大厦
七、其他说明及资格条件
1、拟参加投标的第三方承检机构对其所提交的本询价函所列需要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客观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一经查实存在造假、欺骗等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
******农村局成立评标小组对本项目进行评标。
3、投标供应商达到3家方可开标。
4、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证书及catl证书。
******农村局会议室619,开标时间:公示结束5个工作日内。
******农村局
2024年5月10日
附件1
水产养殖重点品种药物残留专项监督抽查
工作任务表
城 市 |
监督抽查抽样数(个/份) |
检验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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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
6月 |
7月 |
8月 |
9月 |
10月 |
11月 |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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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 |
6 |
6 |
6 |
6 |
6 |
6 |
6 |
42 |
养殖过程中(8种):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包括代谢物AOZ、AMOZ、AHD、SEM)、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洛美沙星、地西泮。 已出塘上市产品(10种):恩诺沙星、环丙沙星、磺胺嘧啶、磺胺二甲基嘧啶、磺胺间二甲氧嘧啶、磺胺异恶唑(磺胺二甲异恶唑)、磺胺甲基异恶唑(磺胺甲恶唑)、氟苯尼考、氟苯尼考胺、甲氧苄啶。 |
备 注 |
1.监督抽查原则上所有检测参数均全覆盖; 2.国家、省级例行监测样品不合格的生产经营主体必抽。 |
附件2
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主要程序与方法
2024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相关工作,遵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有关规定。主要程序与方法如下:
一、抽样要求
(一)抽检分离。
严格遵循抽样机构与检测机构相分离的原则。抽检工作由监管执法人员和检测机构人员分别依托“农监宝”“农检宝”协同开展,抽样工作由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或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的机构负责,抽样人员在抽样前应当向被抽查人出示执法证件或工作证件,具有执法证件的抽样人员不得少于2人,第三方检测机构技术人员协助实施抽样和样品预处理等工作,及时填写“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抽样单”(格式见附件5-1)。检测工作由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单位具体承担。
(二)现场制备及样品封存。
抽样人员应当现场制备和封存样品。现场制备的样品分为三份:一份用于检验检测、一份用于检验检测备用、一份留存备复检。“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封签”(格式见附件5-2)须由2名具有执法证件的抽样人员及被抽查对象签字、捺印。监督抽查不得向被抽查对象收取检验费和其他费用。检测样品和备用样品交承担检测任务的检测单位,并填写“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样品移交确认单”(格式见附件5-3)。复检样品由各市级农业农村部门保存,保存条件应在-20℃。不具备保存条件的,可以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和条件的检测机构保存。留存备复检样品自检测结论作出之日起,合格的应继续保存3个月,不合格的应继续保存6个月。
(三)拒绝抽样的处理。
被抽查对象无正当理由拒绝抽样的,抽样人员应当立即告知拒绝抽样的后果和处理措施。如被抽查对象仍拒绝抽样的,抽样人员应当现场填写“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拒检确认书”(格式见附件5-4),由抽样人员和见证人共同签字,及时向厅质监处报告情况,并交由当地有关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处罚。
二、检测方法和判定依据
2024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采用的检测方法和判定依据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具体按《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中的相关要求执行。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测工作的检测单位应自收到样品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并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三、检测结果处理
(一)不合格检测结果通报。
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承担任务的检测机构应当在24小时内将结果通知厅质监处。厅质监处应当自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将“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不合格结果通知单”******农村局立即将通知单和检验报告送达被抽查对象,注意留存被抽查单位接收证据。直接送达的应当留存签字书证,邮寄的应当及时打印并留存邮件签收证明。
(二)合格检测结果告知。
检测结果合格的,厅质监处及时告知。检测机构应根据需要提供检测报告。
(三)异议处理。
被抽查对象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不合格结果通知单》之日起5日内,向省农业农村厅书面申请复检。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承认检测结果。
(四)复检要求。
复检由省农业农村厅指定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承担复检任务的检测机构应自收到样品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复检不得由原检测机构承担,不得采用快速检测方法。复检结论与原检测结论一致的,复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复检结论与原检测结论不一致的,复检费用由原检测机构承担,因检测结果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原检测机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附件:2-1.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抽样单
2-2.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封签
2-3.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样品移交确认单
2-4.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拒检确认书
2-5.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不合格结果通知单
附件2-1
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抽样单
抽样单编号: №.
被抽查 对象信息 |
单位地址 |
******街道) 村(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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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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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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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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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 信息 |
抽样地点 |
******街道) 村(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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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名称/ 编号 |
样品来源 |
抽样 数量 |
抽样基数 |
生产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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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单位 信息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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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街道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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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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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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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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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抽查单位对样品、抽样程序、过程、封样状态及上述内容无异议。
被抽查单位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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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人(签名):
抽样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备注:此单一式四份。第一联交检验机构,第二联抽样单位留存,第三联交被抽查单位,第四联交任务下达部门。
附件2-2
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封签
样 品 封 签 |
样品名称: 样品编号:
被抽查对象(公章):
被抽查对象经手人(签字、捺印):
抽样单位(公章):
抽样人员(签字、捺印):
抽样日期: 抽样单编号:
检测机构见证人(签字、捺印): 日期: |
附件2-3
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样品移交确认单
抽样单位名称:
收样时间 |
年 月 日 时 |
|
样品件数 (含备用样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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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抽样单编号 |
|
|
文书检查记录 |
抽样单信息:□与样品相符 □与样品不符 |
|
样品检查记录 |
封 条: □完好 □有破损 样品数量: □满足要求 □不满足 样品状态: □正常 □异常 |
|
样品移交 确认结果 |
□接收 □拒收
拒收理由:
|
|
抽样单位样品移交人签字:
|
检测机构样品确认人签字(盖章):
|
备注:此单一式两联,由检测机构、抽样单位分别留存。
附件2-4
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拒检确认书
被抽查对象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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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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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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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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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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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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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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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 单位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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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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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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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认定(拒检过程描述):
抽样单位(公章):
抽样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见证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
||||
备注: |
备注:此单一式三份。第一联交任务下达部门,第二联抽样单位留存,第三联交被抽查单位。
附件2-5
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不合格结果
通知单
(编号: )
(被抽查对象名称) :
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要求,我单位于 年 月 日对你单位生产的 (农产品名称) 进行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附后。
收到此通知单后,请填写回执并寄回。如对检验结果有异议,请于收到通知单之日起5日内向省农业农村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并提交相关说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承认检测结果。
联系人:
电话、传真:
地址、邮编:
(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
检验结果确认回执
(编号: )
( )我单位对检验结果无异议;
( )我单位将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
(受检单位公章)
附件3
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
核查处置情况表
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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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核查处置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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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核查处置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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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状态(未启动/已部署/ 已采取处置措施/处置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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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完毕日期(未处置完毕可暂不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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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控制情况 |
1.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或问题农产品、农业投入品:_____(填是或否); 封存不合格或问题产品: (填是或否); 召回不合格或问题产品:_ ____(填是或否)。 2.生产 公斤,货值 元;已销售 公斤,货值 元。 3.封存 公斤,货值 元;召回 公斤,货值 元。 |
|||||
排查整改复查 |
1.排查原因: (填是或否); 问题原因: 2.责令整改:____ _(填是或否);整改时间: (开始)至 (结束); 整改措施: 3.复查: (填是或否);复查结果 (填合格或不合格); 如复查不合格又采取了哪些处置措施: |
|||||
行政处罚情况 |
1.立案: (填是或否);作出行政处罚: (填是或否);结案: (填是或否)。 移送司法机关: (填是或否,并注明具体机关名称); 移送其他行政机关: (填是或否,并注明具体机关名称); 2.立案日期: 。 3.处罚决定书编号: , 下达日期: 。 警告: (填是或否); 没收非法所得: 元; 没收违法生产经营产品: (填是或否);共计 公斤; 货值 元; 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填是或否); (填具体没收物品);罚款: 元; 责令停产停业: (填是或否);(注意不是责令整改,是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 (填是或否); (填具体吊销许可证名称); 吊销: (填是或否); (填具体吊销证照名称)。 4.结案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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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核查处置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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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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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编号: 样品名称: 填报单位(公章):
附件4
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序 号 |
被抽查对象名称 |
抽查城市 |
产品名称 |
产品编号 |
检测结果(mg/kg,μg/kg) |
结论 (合格或 不合格)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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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项目1 |
检测项目2 |
检测项目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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