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宿州市高新区新一代n型高效太阳能电池片项目一期机电设备总承包(epc)
******有限公司
项目规模说明:位于宿州市高新区引河以南,竹邑路以北,港口路以西,鹤山路以东。本项目为5gw topcon和1gw异质结光伏太阳能电池片车间及其配套用房、设备,主要包含:空调通风系统、空调/冷热水系统;废气处理系统、大宗气体管路、特气系统;空压系统-cda、真空系统-pv、化学品系统、二次配系统等;工艺废水排放管路、工艺冷却水系统、纯水管道、废水处理设备安装、给水系统等;动力配电系统(110kv变电所下线线路及设备等);净化工程;电池车间******有限公司,施工合同金额为45684.0461万元。
二、采购需求
所需服务:建设工程合同款支付担保服务(指保证担保或保证保险,下同)。
服务内容:在担保期间,当超过发包人与承包人所签订的《宿州市高新区新一代n型高效太阳能电池片项目一期机电设备总承包(epc)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日,发包人仍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工程合同款(不含质量保修金)支付义务,且发包人拖欠的款项已超过担保合同载明的索赔等待期的,担保人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向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不含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各项担保事宜按双方签订的担保合同执行。
服务时限说明:保函或保险单出具生效之日起起算,共4个月承保期。
担保金额及担保费用:担保金额为施工合同未支付工程款金额的8%,暂定为人民币3654.7237万元。最终以双方确定为准。
报价要求:费用上限为4万元,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报名单位不足3家时,正常开展选取工作。
三、选取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一次报价竞价选取方式,由参选单位进行降价方式竞价。
1.明确报价要求,由已报名并递交参选文件的服务机构进行竞价。
2.在规定递交参选文件时间结束后,工作组现场当众开启报价文件,宣读各参选单位的报价。
3.根据各参选单位的报价文件,确定报价最低的为中选服务机构。如果最低报价相同的参选单位达到2家或以上,将从这批参选单位中通过随机抽取方式抽取1家作为中选机构。
四、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银行金融机构;(2)已取得银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保证保险业务的驻宿州市保险机构;(3)已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核发资格证书的驻宿州市专业工程担保机构。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参选单位,提供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
五、参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8月30日15时
2.提交地点:宿州市高新区管委会大楼8楼805室
3.开启时间:2024年8月30日15时
4.开启地点:宿州市高新区管委会大楼8楼8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中选公示、中选公告公布方式
******有限公司官网查看。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选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将参选文件送达公告中约定的地点,逾期提交的参选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参选文件将不被接受。参选文件包括: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2)资格证明文件(银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保证保险业务证明材料或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参选单位,提供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
(4)授权委托书;
(5)报价表。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须提供原件或复印件(报价表须为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参选机构需对报名资格文件装订成册,报价文件单独封装,封口加盖参选单位公章。参选代表提交参选文件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出示身份证原件核对)。
******建设局关于工程支付担保制度的有关通知要求。
4.联系人:郭工,联系电话:0557-******。
项目名称:宿州市高新区新一代n型高效太阳能电池片项目一期机电设备总承包(epc)
******有限公司
项目规模说明:位于宿州市高新区引河以南,竹邑路以北,港口路以西,鹤山路以东。本项目为5gw topcon和1gw异质结光伏太阳能电池片车间及其配套用房、设备,主要包含:空调通风系统、空调/冷热水系统;废气处理系统、大宗气体管路、特气系统;空压系统-cda、真空系统-pv、化学品系统、二次配系统等;工艺废水排放管路、工艺冷却水系统、纯水管道、废水处理设备安装、给水系统等;动力配电系统(110kv变电所下线线路及设备等);净化工程;电池车间******有限公司,施工合同金额为45684.0461万元。
二、采购需求
所需服务:建设工程合同款支付担保服务(指保证担保或保证保险,下同)。
服务内容:在担保期间,当超过发包人与承包人所签订的《宿州市高新区新一代n型高效太阳能电池片项目一期机电设备总承包(epc)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日,发包人仍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工程合同款(不含质量保修金)支付义务,且发包人拖欠的款项已超过担保合同载明的索赔等待期的,担保人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向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不含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各项担保事宜按双方签订的担保合同执行。
服务时限说明:保函或保险单出具生效之日起起算,共4个月承保期。
担保金额及担保费用:担保金额为施工合同未支付工程款金额的8%,暂定为人民币3654.7237万元。最终以双方确定为准。
报价要求:费用上限为4万元,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报名单位不足3家时,正常开展选取工作。
三、选取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一次报价竞价选取方式,由参选单位进行降价方式竞价。
1.明确报价要求,由已报名并递交参选文件的服务机构进行竞价。
2.在规定递交参选文件时间结束后,工作组现场当众开启报价文件,宣读各参选单位的报价。
3.根据各参选单位的报价文件,确定报价最低的为中选服务机构。如果最低报价相同的参选单位达到2家或以上,将从这批参选单位中通过随机抽取方式抽取1家作为中选机构。
四、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银行金融机构;(2)已取得银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保证保险业务的驻宿州市保险机构;(3)已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核发资格证书的驻宿州市专业工程担保机构。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参选单位,提供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
五、参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8月30日15时
2.提交地点:宿州市高新区管委会大楼8楼805室
3.开启时间:2024年8月30日15时
4.开启地点:宿州市高新区管委会大楼8楼8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中选公示、中选公告公布方式
******有限公司官网查看。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选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将参选文件送达公告中约定的地点,逾期提交的参选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参选文件将不被接受。参选文件包括: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2)资格证明文件(银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保证保险业务证明材料或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参选单位,提供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
(4)授权委托书;
(5)报价表。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须提供原件或复印件(报价表须为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参选机构需对报名资格文件装订成册,报价文件单独封装,封口加盖参选单位公章。参选代表提交参选文件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出示身份证原件核对)。
******建设局关于工程支付担保制度的有关通知要求。
4.联系人:郭工,联系电话:0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