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柴河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围挡租赁组织竞价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柴河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围挡租赁
1.2项目编号:0222FW******
1.3采 购 人:******有限公司
1.4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1.5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次竞价)
1.6预算金额:831908.00元(不含税)
1.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8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服务内容:围挡租赁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59天
2.3服务地点:采购人自提
2.4付款方式:每3个月结算一次,项目部出具进场确认单(需标明使用时间和数量)和资金计划申请做为拨付依据,次月按实际使用量的100%不计利息结租赁费。(开具不低于3%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中国裁判文书网”官方网站(******)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4)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书)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书)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1月14日9:00至2024年11月17日16:00(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5、系统使用费
******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5.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7日16:00(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5.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进行后续操作。(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6、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16000.00元(大写:壹万陆仟元整)
6.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7日17:00
6.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获取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7、响应文件的递交及资格审查
7.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9:00
7.2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1月18日9:00
7.3递交响应文件的方式:以邮件形式(PDF版)提交,邮箱:******
7.4响应文件发送要求:采购人对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核,逾期发送的或者未发送至指定邮箱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重要提示:
1.响应文件及相关附件按采购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提供,将签字加盖公章后的响应文件PDF格式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
2.邮件标题须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件发送完毕后,请及时联系采购人确认查收。
8、确定进入网络报价环节供应商
采购人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网络报价环节。
9、竞价时间
9.1竞价方式:通过电子竞价系统参与在线竞价(减价)
9.2减价幅度:500元
9.3自由竞价时间:2024年11月18日14:00至2024年11月18日15:00
9.4延时竞价周期:300秒
9.5其 他:详见采购文件
10、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1、声明
进入网络报价环节且出价的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2、其他补充事宜
12.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12.2 参与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项目报名期限内提出。
13、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有限公司
地 址:牡丹江市海林市馨怡嘉园2号楼办公楼5层01室
联 系 人:李凯靖
电 话:******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
联 系 人:陈先生、丁先生
电 话:0451-******、******
******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