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路 ******居)工程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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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宿州市人民路 9 ******居)工程总承包(EP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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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EP-SZGC******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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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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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居大厦 25 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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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唐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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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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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 288 号置地广场 E 座 26 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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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任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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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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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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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 |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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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汴河西路215号 |
安徽省宿州市汴河西路三十处对面金年华 SOHO 尚景 0700 室 |
哈尔滨市南岗区邮政街38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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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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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费率%) |
98.20% (约:******.00元) |
97.58% (约:******.00元) |
90.4% (约:******.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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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620 |
620 |
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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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发包人要求。工程交房标准:安置房交房标准需满足市房管中心发布的市房(2019)62 号文件的规定合格标准,并完成相关工程验收合格手续。设备材料采购安装标准:所有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规范、标准 |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发包人要求。工程交房标准:安置房交房标准需满足市房管中心发布的市房(2019)62 号文件的规定合格标准,并完成相关工程验收合格手续。设备材料采购安装标准:所有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规范、标准 |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发包人要求。工程交房标准:安置房交房标准需满足市房管中心发布的市房(2019)62 号文件的规定合格标准,并完成相关工程验收合格手续。设备材料采购安装标准:所有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规范、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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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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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姓名 |
申定龙 |
陈筱慧 |
李程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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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高级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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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332 |
************137 |
A******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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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孟瑞 |
吴国波 |
孙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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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注册一级建筑师 |
注册一级建筑师 |
注册一级建筑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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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626 |
******527 |
******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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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负责人 |
姓名 |
卢文培 |
陈筱慧 |
隋金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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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注册一级建造师 (建筑工程专业) |
注册一级建造师 (建筑工程专业) |
注册一级建造师 (建筑工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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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皖************ |
皖************ |
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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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估得分 |
95.16 |
94.1 |
9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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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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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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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4年12月24日-2024年1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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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
96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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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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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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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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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单位 |
******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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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宿州市埇上路 566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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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电话 |
行政执法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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