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安徽省宁国市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提升项目—朝阳路工程(NGS-GC-GK-******)作如下补遗,投标人按照补遗内容执行: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 评定分离:
10.6 |
评定分离 |
******委员会完成评标后,依法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3名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异议或投诉等原因导致中标候选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时,招标人按照现有的中标候选人继续定标。 |
现修改为
10.6 |
评定分离 |
******委员会完成评标后,依法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3名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异议或投诉等原因导致中标候选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时,由招标人依法决定继续定标或重新招标。 |
二、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等其他内容均不变。
三、此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特此补充说明,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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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