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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虞姬镇食用菌数智云舱项目(EPCO)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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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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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虞姬镇食用菌数智云舱项目(EPCO)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灵璧县虞姬镇食用菌数智云舱项目(EPCO)

招标项目编号

EP-LBGC******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

名称

******人民政府  

地址

******人民政府

联系人及电话

魏书记  ******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有限公司 

地址

******7栋227

联系人及电话

王工  ******

******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灵壁县丰硕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万达广场二期3号楼1222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320号新华金融广场办公楼C幢办2001号

******人民政府院内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报价(元/费率%)

98.68%

(约******.00元)

99.58%

(约******.00元)

99.26%

(约******.00元)

工期(天)

1)建设工期:6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至竣工验收交付,其中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工程设计及图审工作);(2)运营期: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经招标人同意后进入运营期,运营期10年。

1)建设工期:6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至竣工验收交付,其中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工程设计及图审工作);(2)运营期: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经招标人同意后进入运营期,运营期10年。

1)建设工期:6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至竣工验收交付,其中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工程设计及图审工作);(2)运营期: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经招标人同意后进入运营期,运营期10年。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运营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运营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运营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委员会认定的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

/

项目经理

姓名

梁修林

王晓冉

王丽

证书名称

二级建造师  

二级建造师

二级建造师

证书注册编号

******6339

******1412

******7148

设计负责人

姓名

万强

李宁

任丽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注册编号

******043

******042

******572

综合评估得分

89.29

78.43

78.29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及否决原因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公示时间

2024 9  14 日至2024年 918

招标代理费

50000元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异议注意事项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

******建设局

单位地址

灵璧县钟灵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

联系人/联系电话

建管股 ******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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