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23皖苏界至灵城段改建工程(K0+000-K25+398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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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S223皖苏界至灵城段改建工程(K0+000-K25+398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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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EP-LBGC******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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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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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平山路与钟灵大道交叉口平山路停车场办公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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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刘传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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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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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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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任雪松、王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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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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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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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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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井岗路68号自主创新产业基地7栋3层309******街道清河东路460号中共阜阳市委党校综合楼(联合体成员) |
安徽省蚌埠市燕南路17号 |
******街道汽经一路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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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有限公司)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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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5.17元 |
******2.22元 |
******7.1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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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月) |
24个月 |
24个月 |
2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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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1)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2)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1)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2)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1)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2)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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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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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姓名 |
卢红松 |
章胜亚 |
陈延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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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 |
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 |
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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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皖************ |
皖************ |
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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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估得分 |
96.28 |
91.83 |
89.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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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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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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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5年2月18日-2025年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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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
8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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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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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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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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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单位 |
灵璧县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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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灵璧县罗河路与钟馗路交叉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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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电话 |
规划建设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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