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ZCG******A
二、******学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聚云路138号白天鹅国际商务中心B座702室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伍拾肆万伍仟柒佰伍拾元整(******.00元)
评审得分:92.0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学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宿城一中宿马分校位于宿州市宿马现代产业园区(宿州大道新汴河大 桥北约 500 米),校园面积 200 亩,总建筑面积 9.7 万平方米。该项目包括:教学区、办公区、生活区、运动区、休闲绿化区 5 个功能区。教学楼、实验楼、行政综合楼、报告厅、学生宿舍、食堂、教师公寓、运动场、体育 馆等一应俱全,现代教育技术设施设备按最新标准配备。 服务要求:按 ISO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运作,执行国家二级以上(含二级)行业物业管理标准,为校区师生提供高质量高标准的服务。 服务时间:365 日历天。服务期满后,成交供应商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周耀勤(组长),于会芝,张雪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0.0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宿******服务中心五楼,联系电话:0557-******。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中学
地 址:宿州市宿马园区钟馗路与当涂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老师、黄子雨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