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大楼数智化改造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标段编号:EP-SZCG******A
二、******服务中心大楼数智化改造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服务中心复兴社区高塔路6号
中标(成交)金额:贰仟壹佰玖拾捌万元整(******.00元)
评审得分:94.57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服务中心大楼数智化改造采购项目 ******服务中心项目的空调、照明、饮用热水等用能系统的用能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同时建设屋面光伏系统,并建立能源管理平台、通过管理提升及先进技术,降低建筑的整体能耗。 服务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年为服务期限(投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后 3 个月以内完成所有改造内容,包含投标人会审改造方案、图纸等时间),节能托管期计算时间为双方合同约定之日起计算。 服务标准:利用国内外主流新能源及信息技术发展成果,统筹推进宿州******服务中心项目用能系统节能改造,提升项目能源综合利用水平,实现能源利用高效化、清洁化,逐步降低综合能耗。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俊(组长),葛勇,刘伟,吴义春,朱海丽,汪瑛玲,楼向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采购代理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2.09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银河一路御品华府5栋2803,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管理局
地 ******服务中心六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银河一路御品华府5栋2803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冰、薛亮亮
电 话:0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