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用物资智能化管理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HY-C631149
二、项目名称:******医院医用物资智能化管理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宿州市埇桥区淮河东路国药健康产业园1栋3F301中标(成交)金额:费率2.1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医院医用物资智能化管理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医用物资SPD院内物流管理服务(包含SPD项目相关软件、一、二级库硬件、运营服务人员等相关配套)。 服务要求:医用物资供应商的配送管理服务、院内物流管理服务、业务数据管理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体系建设等。 服务时间:项目建设完成、验收通过之日起5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蒋翠玲(组长)、王凤敏、费文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医院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西昌北路17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20F
联系方式:0551-******或******或******转分机号6617,8019,1******02、******
电子邮箱:******74@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工、杨工
电 话:0551-******或******或******转分机号6617,8019,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