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产9000万只金属空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有限公司年产9000万只金属空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有限公司年产9000万只金属空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年产9000万只金属空罐项目》 | ||
建设地点: | 砀山县经济开发区310国道与人民东路交叉口南188米 |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责任公司 | ||
公示时间: | 2024.12.13 |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4月22日,位于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经济开发区310国道与人民东路交******有限公司空置厂房(仅租赁关系),占地面积约6500平方米,建设有4620**钢结构生产厂房、50**的办公用房等设施;购置全自动剪板机、全自动焊身罐机、内焊线粉末自动喷涂机、烘干机、全自动捆扎机等设备(各四套),其他辅助设备若干。项目建成后能够达到年产9000万只金属空罐的生产能力。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营运期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及砀山县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后排入砀山经开区污水处理厂。 (2)营运期废气:喷塑、喷漆废气采用“集气罩+过滤棉+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处理后排放,固化、烘干废气采用“密闭收集+冷凝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2)”处理后排放。项目产生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厂界外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表1挥发性有机物基本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表4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挥发性有机物厂界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厂界外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营运期噪声:项目对产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经处理后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营运期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厂内集中收集后由资源利用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按照要求于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在砀山县政务公开网及宿州市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报废汽车拆解回收再利用项目备案的通知》(砀发改备案[2022]3号)。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 |
邮箱: | ****** | 通讯地址: | ******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