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委员会2025年3月至4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宿州市高新区市政设施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 一、项目概况:1、市政道路(含标志标线)的维修及改造,2、市政管网病害修复、汛期应急性处置。 二、预算金额:1400万元 三、项目服务期:三年。(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服务期满3年或编制的控制价总金额达到1400万,本项目合同终止) 四、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交付采购人使用。 五、投标报价:1、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费率报价最高限价:100%,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超过最高投标费率的按无效标处理。 2、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因为市场风险、管理状况变化、实际结算额远小于合同金额等产生的风险。 3、本工程预算投资额只做合同签订暂定价。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 1400 | 2025年04月 |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因本项目技术要求较复杂,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委员会
2025年03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