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2月27日我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7日-2024年3月1日(三个工作日)。
信件反馈:邮编:136300 地址:东丰县东丰镇西城区
收信单位:辽源市生态环境局东丰县分局项目管理科
电话反馈:联系人:孙庆魁 电话:******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有限公司矿泉饮品扩建项目 |
吉林省辽源市东丰县南屯基镇榆林村三组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2024-2-27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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