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询价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以及《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皖自然资规〔2021〕4号)规定要求,萧县将开展吴集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项目工作,欢迎各询价单位公司就以下采购内容进行报价。现就询价采购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服务需求
******人民政府组织的对一定范围的土地进行的综合性开发建设活动,需依据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人民政府批准。
在符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前提下,我县将开展萧县吴集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项目工作,为重点项目落地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规划支撑。服务时间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时间节点要求。
二、报价人须知
(一)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承诺报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及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城乡规划乙级、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需提供的材料
1.报价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单位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三)报价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在2025年4月2日17******办公室。
地 址: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收件人:马主任
联系电话:******
(四)以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接受。
三、报价要求
1.报价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
2.报价函相关材料须盖单位公章;
3.控制价:总价不超过15万元(超过为无效报价)。
四、成交办法
(一)符合询价函要求、完成服务且均价中标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该报价即为双方签约的合同价,响应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1.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未实质性响应“询价函需求”的。
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