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AHJX2025-003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经开区2020-2024年征迁费用审计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事务所(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胜利路同盛广场A座12层10室
中标(成交)金额:283000.00元
评标总得分:67.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宿州市经开区2020-2024年征迁费用审计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对宿州市经开区2020-2024年征地拆迁费用进行专项审计,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形成审计报告,满足采购人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要求。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为6个月,具体工作时间须接受采购人统一安排。 服务标准:形成审计报告,满足采购人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要求 。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浩、王福利、潘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执行,424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云集文化商业街3#楼29楼,联系方式:******、******。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委员会
地 址:宿州市鞋城五路 50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南翔云集商业街3#楼29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显、莫传城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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