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产************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申请将该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规划的名称及概要
1、规划名称:安徽砀山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主导产业变更)(2024-2035年)。
******委员会组织编制安徽砀山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主导产业变更)(2024-2035年),规划围绕“绿色食品、生命健康和高端装备”三大主导产业,为砀山紧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皖北“两个加快”等战略机遇,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全力打造“三区两地一中心”,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奋力追赶苏北、加快皖北振兴中走在前列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持。
3、规划范围:安徽砀山经济开发区位于县城东部,四至范围为:东至多民河,南至铁路运河,西至宴嬉路,北至梨花路。
4、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24-2035年。
二、规划的实施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员会
2、联系人:王全
3、联系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2、联系人:孙工
3、联系电话:******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收集资料和现场踏勘工作。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并根据开发区开发环境影响因素分析和主要环境问题识别的结果,分析开发区规划目标、指标、规划方案与相关的其他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关系。调查、分析环境现状和历史演变,识别敏感的环境问题以及制约规划的主要因素。识别开发区规划目标、指标、方案的主要环境问题和环境影响,按照有关的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标准拟定或确认环境目标,选择量化和非量化的评价指标。预测和评价开发区规划方案对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和可持续性的影响。针对规划方案,拟定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确定环境可行的推荐规划方案。拟定监测、跟踪评价计划。最后编写安徽砀山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主导产业变更)(2024-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话、电邮等多种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七、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
******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七日
一、规划的名称及概要
1、规划名称:安徽砀山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主导产业变更)(2024-2035年)。
******委员会组织编制安徽砀山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主导产业变更)(2024-2035年),规划围绕“绿色食品、生命健康和高端装备”三大主导产业,为砀山紧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皖北“两个加快”等战略机遇,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全力打造“三区两地一中心”,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奋力追赶苏北、加快皖北振兴中走在前列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持。
3、规划范围:安徽砀山经济开发区位于县城东部,四至范围为:东至多民河,南至铁路运河,西至宴嬉路,北至梨花路。
4、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24-2035年。
二、规划的实施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员会
2、联系人:王全
3、联系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2、联系人:孙工
3、联系电话:******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收集资料和现场踏勘工作。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并根据开发区开发环境影响因素分析和主要环境问题识别的结果,分析开发区规划目标、指标、规划方案与相关的其他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关系。调查、分析环境现状和历史演变,识别敏感的环境问题以及制约规划的主要因素。识别开发区规划目标、指标、方案的主要环境问题和环境影响,按照有关的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标准拟定或确认环境目标,选择量化和非量化的评价指标。预测和评价开发区规划方案对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和可持续性的影响。针对规划方案,拟定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确定环境可行的推荐规划方案。拟定监测、跟踪评价计划。最后编写安徽砀山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主导产业变更)(2024-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话、电邮等多种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七、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
******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七日